关于城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30 1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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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食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把办公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18】140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调查摸排和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的通知》(甘水农发【2018】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城关区农业水务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专人组成调查组,对全区2个涉农街道14个行政村进行了调查摸排。
经调查,共确定涉农街道分管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2名,行政村级负责人14名,村级管护人员14名,管护人员岗位明确,管护责任层层落实,严格落实了县(区)、镇、村三级饮水安全管护责任,使城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系更趋于完善。
现根据文件精神对城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公示。
附件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城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及责任人.xlsx